为进一步严格环境准入,推进节能减排,市环保局实施三项措施,确保完成减排目标。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按照“十二五”减排规划,对供热企业燃煤锅炉减排工程项目进度进行督办,加强减排项目自动在线装置的比对监测,确保已完成减排项目发挥减排效益。
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政府调控职能,严禁新上高耗能、高污染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强化污染物总量指标在项目审批中的约束作用。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在建期环境监察,加大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力度。对未贯彻落实“三同时”制度的企业,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企业,严格落实行政处罚,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