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综合开发不断向深度广度推进,如何管理好、维护好已建工程,发挥好项目工程的长远效益,日益成为农发工作必须认真对待和长抓不懈的重要工作内容。针对目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存在的管护主体不清,设施损毁、被盗现象频发带来的效益普遍较低的情况,霸州市在土地治理项目区竣工后,迅速强化项目管护措施,保障工程发挥长久效益。
落实管护主体,明确产权归属。明确产权和管护主体,保证工程建成一项、管护一项、利用一项,充分发挥工程效益。项目建成后,霸州市农发办将产权移交给当地村委会管理使用,并签订工程移交和管护协议书,明确村委会作为管护农发项目的主要机构的职责,并督促村委会具体落实好工程后期管护措施。
拓宽融资渠道,落实资金主体。工程维护管理,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确保管护资金落实是做好农发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关键和保障。根据“谁受益、谁负担、谁管理、谁维修”的原则,同时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管护暂行办法》等制度,项目区主要通过三个渠道筹集管护资金:一是项目设计时按规定安排工程管护费用,主要用于公益性工程的管理维护;二是对于机井、防渗管道、防护林等设施按照谁所有、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由使用者和所有者进行管护;三是项目村街从村集体的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作为项目工程维修管护费用。
建立管护制度,健全管护机制。以制度约束人,以制度管理项目。根据省市办相关管理制度,霸州市制定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管护办法》,对项目管护进行了规范,同时在每个项目竣工后及时制定管护实施方案、管护措施,把管护措施通过项目区村街进行广泛宣传,把制度、措施进行公开公示,并发放到村民手中。同时将建立管护制度,制定管护政策,落实管护责任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探索利用市场机制和手段进行工程管护的办法,做到项目竣工,管护上马,确保已建成的项目长期发挥效益。(杜海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