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环保局“八项重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3-31 14:11:27  责任编辑:孙青

    河北新闻网讯 2015年,霸州市环保局按照“科学施治、源头预防、重点治理、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确定八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治理工程,着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治理,不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按照全市大气污染治理集中行动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业企业燃煤锅炉治理、燃煤茶浴炉治理和集中供热锅炉治理专项行动,确定全年拆除(改造)工业企业燃煤锅炉99台,全部完成市区建成区茶浴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所有集中供热锅炉均安装脱硫除尘设施并达标排放。

    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对辖区内医药、化工类重点企业进行细致摸底调查,协调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情况,科学制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案,组织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年内完成3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

    加强餐饮服务行业油烟治理。对全市餐饮服务行业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规模以下小型餐饮行业油烟采取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或取缔方式进行治理,减少其油烟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年内完成35家餐饮行业油烟治理。

    编写跨界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流域环境风险评估结论,编写我市跨界相关流域(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应对流域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事件提供科学依据。

    建立重点河流水质警戒制度。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中亭河、牤牛河等重点河流进行水质检测,每条河流确定2个点位,对河流水质每月由环境监测站采样检测1次,雨季汛期等特殊时期增加检测频次,检测结果及时向市政府反馈,随时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

    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管。结合新《环保法》实施,加大对工业企业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规范和完善企业环保手续,对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移交移送等法律手段,始终保持排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排污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达标排放污染物。

    加强对涉酸企业的监管。2015年年底前,全市所有涉酸企业排污口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与市环境监控中心联网。依据《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严查企业危废处理环节。对超建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或拆除设施;对跑冒滴漏、运行台账不准确完整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规范处理废酸、偷排偷放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督促各乡镇治理沟渠。对全市所有沟塘坑渠进行再排查,全面检查、监测水质和纳污情况,督促各乡镇(区、办)于10月底前,对辖区内存在污染的渗坑进行彻底治理,对受污染的土壤同步进行修复,对沟塘坑渠堤岸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同时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确保不再出现新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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