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向全国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抗战将领等颁发“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从霸州市民政、人社、老干部局等部门了解到,截至9月7日,霸州市已有15位抗战老兵收到此纪念章,另有一位抗战老兵因已去世由其直系亲属代领纪念章,同时他们还获得了国家政策范围内的5000元补助。
据了解,这次纪念章发放的主要对象为:参加过抗日战争的八路军、新四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华南抗日游击队、东北抗日联军和各地游击队健在的老战士;抗日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从事地方工作和地下工作的健在的老同志;曾在国民党军队参加抗战并于解放战争时期及之后参加革命工作(或入伍)以及回乡务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海内外爱国人士、抗战将领中的代表人士;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中的代表人士。2015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搞战老战士、老同志也在此次发放范围内。(樊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