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霸州市把教育工作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意见精神,不断加大教育投入,着力推动办学体制改革,霸州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加大投入,构建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积极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为改造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霸州市实施专项经费和新增教育经费向农村倾斜,优先安排农村学校建设。自2011年以来,先后完成了东杨庄一小迁建工程、南孟小学教学楼工程、霸州市特教学校新建工程、康仙庄小学教学楼工程、霸州市二小教学楼工程、霸州市五小教学楼工程、霸州市三中教学楼工程等一批优质工程。截至目前,霸州市完成新建学校58所,建筑面积261782平方米,投资4亿元。
改善农村办学条件,着力推进装备改造升级工程。2011年以来,霸州市购置教学仪器1470万元,投资716万元购置多媒体520套,投资2444万元购置微机7740台;投资295万元购置图书38.9万册。其中仅今年就投资442万元购置教学仪器设备161335件(套),投资235万元,购置图书23.5万册,投资1416万元,购置计算机5100台,上述设备大多配备农村学校。教育装备的改造与升级大大改善了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实现了城乡办学差距逐步缩小,办学条件日趋均衡,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
优化支出结构,教育财政拨款合理增长。霸州市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证对教育的拨款实现“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中小学在校生生均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按规定使用有关资金。按要求及时将城市维护建设税中10%的部分用于教育,每年从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支出826.2万元,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及补充学校经费,均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20%。
建管并重,扎实均衡发展工作举措
保证适龄人口依法入学。制定科学合理的招生计划,依法满足适龄儿童的上学需求。本着“就近入学、划片招生、服务群众”的原则,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确保县域内所有本籍适龄人口依法入学;同时,积极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制度,将随迁子女就学纳入霸州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使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同样能够接受完整的九年义务教育。
满足弱势群体上学需求。积极满足残疾和贫困学生的就学需要。投资465万元,在南孟镇高级小学旧址新建一所高标准的特教学校,建筑面积2970平方米,招生规模40-50人。按照相关政策,目前全市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0.3%,达到省定标准;积极落实贫困生资助政策,建立贫困生救助基金,每年筹资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几年来,我市共救助贫困学生22238人次,发放救助款2722.8万元,保证了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严禁搞“一校两制”,使所有学生均能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健全学籍管理机制。建立学籍定期审核制度,定期整理汇总转学、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入学情况,使学籍管理成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措施。继续实行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制度。出台了招生方案,将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比例提高到80%,使每一所初中学校都有较优秀的毕业生进入省级示范性高中学习,促进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
养育结合,提升均衡发展师资水平
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连续九年对教师队伍进行补充,基本实现了“有编即补”。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从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和急需学科专科以上毕业生中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新增教师优先满足农村学校需求。四年来,我市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增493名教师,全部分配到农村师资薄弱学校,改善了农村一线教师的年龄和学历层次结构。
深入实施教师培育工程。实行教师定期交流。出台了《霸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实行教师和校长校际交流制度,提高薄弱学校师资水平和管理水平。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我市连续多年表彰“三百先进教师”(百名师德标兵、百名优秀班主任、百名教学能手),并通过举办“师德师风报告团”进行巡回演讲,出版《霸州市师德风采集》等形式,将师德师风教育工作逐步引向深入。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四年来,先后组织270名优秀班主任参加了全国教育专家任小艾班主任工作专题报告会等系列活动,组织5196人次参加了国家、省、市三级农村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同时,通过教师比武、送教下乡、讲座研讨、听课评课等形式,充分发挥教研员、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市教师的教学水平。
近年来,我市先后被省政府授予“河北省教育工作先进县”称号,被省教育厅授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称号,2013年,顺利通过河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