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霸州市胜芳镇顺利通过“全国文明村”复评,被中央文明委确认保留“全国文明村镇”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每三年表彰一次。胜芳镇自2011年12月评为第三批“全国文明村镇”以来,不断巩固成果,拓展内涵,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全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两个环境建设的总推手,摆上党委政府突出位置,解放思想,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形成了全民创文的良好氛围,城镇文明程度得到较大提升。在巩固“全国文明村”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又获得文化部春节特色文化地区,住建部、国家旅游局第三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等荣誉。(通讯员 邢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