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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出台办法强化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2018-11-19 14:33:04 来源:霸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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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巡察监督发现,在市直单位普遍存在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认识不足、对具体事项界定不清等问题。”市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介绍,我市制定出台《“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三重一大”决策内容进一步细化,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实行提前报告备案制度,加强对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

该《办法》明确了4类25项“三重一大”监督内容,14项监督重点,将重要干部任免,项目招投标、年度财务预算、大额资金使用等内容列入监督范围,让监督更加有的放矢。《办法》紧扣会前报备、会中监督、会后备案三个环节,规定各单位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要提前与辖管纪检监察室或政法委纪工委“打招呼”,邀请辖管纪检监察室或政法委纪工委人员参加相关会议,会后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实施情况和处理情况及时报辖管纪检监察室或政法委纪工委备案。

据悉,为强化跟踪问效,在我市最新一轮巡察工作当中,已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列为巡察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敷衍整改的绝不姑息,该移交移交、该问责问责。(通讯员刘忆)

责任编辑: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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