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徐巍 谭继涛)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和居民生活条件,近日,霸州市重新确定了 2016-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到2016年底全市空气质量PM2.5年均浓度达到90微克/立方米,2017年PM2.5年均浓度达到75微克/立方米左右。
以散煤污染治理为重点,采取“取缔一批、整顿一批、规范一批”的方式,对全市现有煤炭经营单位进行深度整治。到2017年10月底前,清理取缔禁煤区(荣乌高速以北全部区域)内所有散煤销售网点。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和浅层地能替代为重点,在全市域内集中开展散煤污染整治,确保全部实现散烧煤清洁能源替代。到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禁煤区内剩余农户清洁能源替代,彻底实现散煤“清零”。加快燃煤锅炉淘汰治理,到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域所有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和市建成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有序推进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钢铁、石化等重点行业对照新排放标准要求,加快实施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结合钢铁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开展钢铁行业对标,以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标杆,完成钢铁行业环保治理提标改造。按照河北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要求,加快清理整合胶合板企业全部燃煤锅炉和窑炉,到2017年7月前,完成全市所有“散、乱、污”企业清退工作。
为加强监管,该市严格实行网格化监管。在全市域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市、乡、村三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网格,严格实行“五定要求”(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建立一级网格(县级)单元27个、二级网格(乡级)16个、三级网格(村级)383个。